最近,离婚冷静期再一次上了热搜,网友们也对之提出了一些问题,针对部分问题,小编咨询了一位一线家事法官——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成永哲法官,特地为小伙伴们送上这份回答~
夫妻想要离婚有两种途径。
一是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因为婚姻登记机关是民政局的下属机构,所以老百姓常称之为去民政局离婚;
二是一方要求离婚的,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这两种离婚方式各有优缺点,我结合自己的办案经验,做一个简单的比较。
协议离婚有以下优点。
一是费用低廉。协议离婚仅需几十块钱,而诉讼离婚,一般立案时收取诉讼费200元,如果夫妻共同财产超过二十万元则需增收诉讼费。
二是更加快捷。协议离婚如果顺利的话大概半天时间就可以拿到离婚证。当然,随着离婚冷静期制度的建立,协议离婚更加简便快捷的优势有所减少。
协议离婚的缺点也很突出,那就是风险较大,毕竟大多数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起草的,因为缺少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往往存在分割方式不明确、履行方式缺乏可执行性乃至少分、漏分财产的情况。如果离婚协议签订后出现一方不实际履行的情况,另一方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而不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离婚协议。
如果是诉讼离婚,家事法官拥有丰富的处理离婚纠纷的经验,出具的判决书或调解书都会对双方的离婚事项进行比较全面规范的处理,一般不会出现遗漏或者财产分割不规范的情况。同时判决书或是调解书在履行过程中出现一方不履行的情况,另一方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省却了再次起诉的麻烦。
// 如果碰到家暴男等恶习男,如何尽快从失败的婚姻中脱身?
摆脱控制:家暴的实施往往伴随着施暴者对于受害者的控制,如精神控制、人身控制、经济控制等等,因此受害者首先应当努力摆脱这种控制;
寻求帮助:受害者可以向自己的近亲属、好友、邻居、街道居委会、妇联等个人和组织寻求帮助;遇到严重暴力应当报警,向公安机关寻求帮助;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
固定证据:如果可能的话对于施暴行为进行录音录像;如果受到严重的暴力伤害,脱离危险后应当去医院进行检查,必要的话进行伤情鉴定;
离婚:牢记家庭暴力只有零次和无数次两种可能,而且实施严重的家庭暴力也是法定的离婚事由,因此不要对施暴者心存幻想,应当坚决离婚,不要原谅!不要原谅!不要原谅!
// 离婚冷静期内,一方新增的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何保障弱势方在离婚冷静期的财产权?
我国的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对于夫妻共同债务有着明确的约定,近年来在审判实践中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也较为严格。离婚冷静期内新增的夫妻共同债务,并不能一概认定属于或者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是应当以是否符合法定条件为准绳,因此离婚冷静期与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并没有必然的联系。
// 离婚冷静期内,一方违背另一方意愿,强行行使夫妻权利,究竟能不能构成强奸罪?
在任何情况下,包括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男性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都是违法行为。因此,违法行为的发生与是否在离婚冷静期内无关,离婚冷静期并不会增加一方受到性暴力的风险。
// 离婚冷静期内,夫妻二人分居,一方强行闯入另一方居住的房屋,而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种情况如何处理?
对于这种行为,不仅要考虑房屋的所有权,还要考虑房屋的实际使用情况。夫妻一方单独居住的房屋,即便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仍享有居住的权利,另一方不能强行闯入,只能通过法律程序解决。如果另一方违背实际居住人的意志强行闯入房屋等行为,侵害了实际居住一方的合法权利,受到侵害的一方可以通过报警等方式寻求得到法律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