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它涉及了金融安全,需要政府行政管理机构监督。由于它可能有金融犯罪。涉及法律关系比较全面的,包含三方面。首先,从法律关系说,基本三方面:民商法、行政法律、刑事法律关系。主要的法律关系都涉及到了。
由于目前还没有明确的定义、规范,对于他涉及的法律只能比照传统的支付机构和电子支付他所涉及的法律进行简单的划分:
一般来说,我们对电子支付机构所涉及的法律是从四方面考量的:
1.支付主体涉及的问题,商业银行法等。
2.规范支付行为,比如支付结算、清算等一系列行为。
3.规范支付工具相关规定,比如支付工具除了货币、信用卡等,管理办法信用卡管理办法条例等等。
4.防止金融犯罪和保护消费者的法律法规,比如反洗钱法,除了洗钱外,金融犯罪包括欺诈、掠夺等等金融犯罪,保护消费者权益等等。
原则上说四个方面的法律对第三方网络平台来说,定义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四方面法律都是比较实用的,具体适用法律还会有不同。比如最后一方面,打击金融犯罪和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金融犯罪包括洗钱、金融欺诈等等,支付第三方网络平台面临的问题,据我们研究感觉到,比传统支付领域还要严重一些。为什么这么说?
第三方网络平台面临打击金融犯罪和保护消费者主要面临四方面和传统的不一样的难点:
1.主体的虚拟性,大部分交易是非实名的。
2.交易本身的虚拟性,网络发生的交易和本身的交易不一致的,如何核实这个过程由于网络交易的虚拟性,很难控制,这样的特点使得网络支付可能更容易成为洗钱、套现等等金融犯罪的温床。
3.由于网络的遍及性,使得传播范围广。
4.由于网络支付的具有跨国界性,解决不同国家法律之间的差异又存在一道法律障碍。
这就是我们对第三方网络平台主要涉及法律的分析,通过这个分析,我们认为第三方网络平台具有交易虚拟、主体虚拟,由于制止犯罪方面,确实在无论是立法、执法、企业自身管理和提高需要有很多地方需要特别注意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