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36-8166678
13884706130
服务地址
潍坊市健康东街中科创新园12楼
服务时间
周一至周日 08:00-18:00

【最高院•裁判文书】以房抵债协议签订后,是否发生物权变动取决于当事人是否实际履行该协议

浏览:3810 作者: 来源: 时间:2021-03-13 分类:经典案例
焦点文章
联系我们
电话:0536-8166678
          13884706130
邮箱:1121646088@QQ.com
地址:潍坊市健康东街6888号中科创新园12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