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科案例|农村户籍!交通事故赔偿超过百万元

浏览:4722 作者: 来源: 时间:2019-12-13 分类:元科案例


    作者:李金霞律师   董雷涛律师

     前言: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占比最重的赔偿项目即为伤残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因城镇标准和农村标准的赔偿差距很大。城镇标准的认定仍然事关受害方的切身利益。本文将以元科律师最近承办的户籍性质为农村、但在城镇务工的经典案例为例,诠释证据乃诉讼之王,虽为农村户籍,但为城镇经常居住地或收入来源地,亦能按照城镇标准进行赔偿。

一、案情简介

2019年6月21日18时20分许,王某驾驶重型自卸货车沿禁行路段行驶时,遇于某驾驶二轮电动车行驶至此,发生交通事故,致于某被碾压,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交通警察大队认定,王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于某无事故责任。后张某丈夫张某某等亲属将王某及保险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其按照城镇标准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09万余元。

二、办案历程

元科律师接受李某及亲属委托之后,结合委托人虽为农村户籍,但在城镇务工情况,办案律师团队经过研究,提出了包括医疗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误工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11项赔偿项目。关键焦点在于所有赔偿项目中,死亡赔偿金的城镇标准认定问题是重中之重。

张某与张某某皆为农村户口,进城务工虽已数十年,但并未在城镇拥有住房,一直租房居住。

居民城镇标准的证据如何认定!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审判实践,农村居民主张按照城镇居民标准计算死亡赔偿金的,主要应提供居住地和收入来源地两个方面在城镇一年以上的证据。其中,关于居住地在城镇的证据,包括居住证、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房屋权属证书;街道、居委会、小区出具的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房屋出租人出具的证人证言、房租缴费收据;生活缴费证明,如取暖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等的缴费凭证。关于收入来源地在城镇的证据,包括用人单位出具的证明、劳动合同、工资收入情况证明、考勤表、职工花名册;向工商、税务等行政管理机关缴纳管理费的凭据;银行工资卡明细(连续六个月以上)等。

居民城镇标准的证据如何收集!

考虑到要最大化维护当事人和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办案团队还是决定证据要逐项争取。没有居住证怎么办,承办团队协助委托人到街道居委会、租住的小区物业及户籍地的村民委员会开具了相关证明,同时联系房东出具证人证言,取得房租缴费收据及生活缴费凭证,并调取了张某某子女的学籍证明、王某的形式询问笔录等证据。关于收入来源地方面的证据,由于张某与张某某均未与其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办案团队只好退而求其次,经过与单位的沟通交流,最终两单位各出具证明一份。

证据乃诉讼之王,律师办案要关注全过程。办案过程中,元科律师协同委托人一起,锲而不舍,不断寻找、多次补充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

三、判决结果

庭审结束之后,办案团队根据庭审情况,及时提交庭后民事代理词,进一步强调我方有利观点。同时,继续寻找、补充证据,对证据进行补充说明。最终,法官支持了我方的诉讼请求,判决按照城镇标准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09余万元。

四、总结

本案的胜诉结果来源于扎实的证据准备工作,正是这些证据夯实了法官认定城镇标准的基础。对于证据,能争取的要尽力争取,对于不能争取到的则要灵活的运用其他形式的证据来弥补。只有这样,才能达到证明目的,才能取得良好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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